盐城市盐都区优化盘活存量建设用地

04.03.2016  10:00

      将年度需完成的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利用量、单位GDP建设用地占用规模及下降率、建设用地地均GDP及增长率等项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镇(区),出台用地计划“盘存配增”工作考核管理办法,任务未完成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一律不予安排。通过建设用地全程跟踪监管系统,对土地利用现状、规划、批供图层、遥感监测变化图斑等信息进行叠加分析,实时掌握全区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用而不足土地总量。每季度组织督查办、经信委、国土等部门联合开展对用地单位和各地及时供地、用地和盘活存量土地及低效再利用土地情况进行督查通报。2015年共盘活、收回存量用地23宗,面积为1022.3亩。    (胥国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