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生态红线保护面积占国土面积的比例提升至23.5%
10.01.2017 19:36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近日,省环保厅、省财政厅联合公布了2015年度省级生态红线区域监督管理考核结果,盐城市考核得分95.43分,位列全省第四,较上一年度提升了2个名次。
为了加强对生态资源环境的保护,盐城市在《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划定的基础上划定市级生态红线,扩大保护范围,新增市级生态红线面积301.85平方公里,生态红线保护面积占国土面积的比例由21.77%提升到23.5%,各县(市、区)生态红线保护面积占国土面积的比例均大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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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2017 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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