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港闸区村(居)委会印章使用管理有章可循

19.01.2016  17:16

      日前,南通市港闸区政府办出台了《港闸区村(居)民委员会印章使用管理办法》。

      村(居)委会印章使用是村(居)委会代表居民行使民主自治权利的象征,如何正确使用村(居)委会印章,既服务居民,又能有效避免社区公章滥盖现象,成了社区工作的一道难题。港闸区民政局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起草并提请区政府办出台了《港闸区村(居)委会印章使用管理办法》,明确了印章使用管理原则、用印范围、审批程序和监管,凡区、街道部门单位出于转嫁责任风险或减轻工作负担为目的,擅自违规将职责范围内的社会管理事务和证明核实事项转交村(居)委会承担的,由区政府给予通报批评。

      《办法》的出台是对省委、省政府社区减负增效要求的进一步细化,与港闸区委、区政府制定下发的《港闸区清理规范城乡社区工作事项实施意见》要求互补互联,进一步促进了社区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有效增强了基层自治组织为民服务工作的合法性、实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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