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院完成首个“港请送”字号案件

19.09.2016  20:33

中秋节前,靖江法院接受江苏省高院转来的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委托,协助香港特区区域法院,顺利完成一起送达任务。这也是全国法院统一使用新案号标准以来,靖江法院立案庭通过诉讼服务平台,形成的首个“港请送”字号的案件。

 

收到要求协助送达吴某诉陈某离婚案件的司法文书9件的函件后,靖江法院立案庭高度重视,随即根据2016年贯彻实施的新《案号标准》,以“港请送”字号为该案办理了立案手续。当天下午,两名送达人员便驱车赶赴被告陈某家中,成功将文书送达至陈某手中。送达成功后,靖江法院立案庭又第一时间将送达回证寄送回省高院。从收到函件到成功送达,仅用了不到一天的时间,就成功完成了这项区际司法协助送达任务。

 

据了解,区际司法协助是指一个国家不同地区采用不同的法系而导致的司法协助,司法协助送达是其内容之一。此次涉香港司法协助送达,是服务香港与内地司法审判、提高司法互助工作效率、促进两地司法合作与交流的具体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