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网购收假货 想退货也难
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自今年3月15日起实施,其中最吸引眼球的是被称为“网购后悔权”的“七日无理由退货”。然而,记者调查发现,新法实施以来,一些消费者在网购过程中行使“网购后悔权”并不那么顺利。
工商部门出面才肯退货
在我市今年前三季度的消费者投诉中,网购投诉量近20件,关于质量问题的投诉尤为突出。
今年9月底,浙江绍兴的消费者袁女士通过网络,在我市某公司订购了一个高清摄像头,到货后发现该摄像头存在质量问题,便退回商品,但她一直未收到退款。在多次联系商家无果后,袁女士致电泰州工商部门投诉,后转交至靖江工商部门处理。靖江工商部门接到投诉后,及时与这家公司联系,这家公司的经营者起初不乐意解决此事,认为摄像头没有质量问题,是袁女士不按规定操作、不懂操作,还要求袁女士来我市当面调解。经过工商部门耐心调解,以及宣传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相关规定,这名经营者才将货款退给了袁女士。
今年8月份,靖江工商部门受理了这样一个投诉:浙江湖州的陈先生在我市一市民开设的网店里买了一套导航仪,到货后发现部分功能无法使用,网店给予更换后,部分功能仍无法使用,便把导航仪寄给网店要求退货,但网店收到货后一直不予处理,并告知陈先生,该店已经提供了合理的售后服务,换货后仍然出现问题已经不是该店的责任。陈先生很不满意。最后,经工商部门的处理,该网店才退了款。
虽然新法实施半年多,但有的电商仍然会以各种各样的理由拖延退换货,甚至制造退货障碍。“七日无理由退货”遭遇执行难。
明明收到假货想退款也难
今年上半年,金女士给我市12315投诉举报中心打来电话,反映我市一家公司的赠品宣传有假。套餐宣传内容是“订购千元车用省油宝,送三星手机和平板电脑”。她有些心动,通过网络购买了我市这家公司的产品,到货后发现赠品并非是三星品牌,而且质量较差。她寄回货品和赠品,此后20天内多次打电话催退款,这家公司一直推脱。最后,在靖江工商部门处理下,金女士才拿到了退款。
市民从异地网店购物,遇到虚假宣传,退货同样困难重重。上个月,市民郭小姐在网上购买了一件清仓的羽绒服,网店广告称是某国际知名品牌,但到货后,郭小姐发现是仿品,衣服袖口部分还开了线。她申请退货,店家表示同意,但不同意退全款。郭小姐于是向电商平台客服人员投诉,直到10月初,她才收到退款。
工商部门介绍,不少网络卖家误读了“七日无理由退货”的规定,当宣传与实物不相符、消费者要求退款时,往往将责任推给消费者,要求消费者承担运费,甚至找各种理由推脱。
“商品完好”的认定引争议
10月初,市民沈小姐想购置一张婴儿床,便从网上选购了一个产品。收到货后,她对照产品安装说明书,没能安装好,缝隙合不上,于是要求商家换货。商家表示,需要使用电动螺丝刀等专业设备才可安装,沈小姐已经拆封且进行了安装操作,不予换货。
工商部门介绍,由于“7日无理由退货”等政策规定得比较笼统,特别是“商品完好”“不影响二次销售”等关键点的认定标准繁多,容易引发争议,不少电商退货标准过于严苛,故意导致退货处理周期长、效率低,一些消费者退换货还是不容易。
网购旺季谨防促销让利“猫腻”
“双十一”即将来临,各大电商平台将大规模开展促销活动,工商部门向我市消费者发出消费提示:网购旺季,要特别注意查看商品评价,提防质量良莠不齐和虚假宣传;注重商家信誉和资质,不规范的消费服务规则会导致消费者网络支付缺乏安全保障、个人信息泄露、遭遇“霸王条款”以及难以获得赔偿等。此外,所谓“折扣”“返利”可能存在“猫腻”,没有详细售后服务说明的商品尽量不要选购,防止售后无保障,购买大家电、家居用品要关注物流配送条款。
工商部门建议市民购物时要列好购物清单,无论是日常购物,还是促销期间购物,必须保持理性,不要被低价诱惑,不要盲目相信促销广告和赠品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