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市民政局实施“五规范”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为进一步规范民政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大丰市民政局积极开展行政执法规范行为自查自纠工作,通过问卷调查、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公布举报电话等形式广纳谏言,并将征集到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实施“五规范”,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一是规范窗口,固本强基提升能力。通过规范服务窗口建设,在婚姻登记、城乡低保、优抚安置、社会组织管理等领域,推进民政服务标准化建设。以群众满意为导向,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努力实现服务意识明显增加、服务作风明显改变、服务效率明显提高、服务能力明显提升。二是规范培训,强化民政队伍建设。完善教育培训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工作,积极组织参加市法制办举办的专题培训,并通过集中学习、个案分析等形式,不断深化对民政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全面提升民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三是规范制度,全力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将民政系统执法职责分解落实到每个岗位、服务窗口,建立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并通过网络平台,及时回复网上投诉、咨询等群众诉求,回复及时率、满意率均为100%,主动将民政工作转向于社会大环境的监督之下,依法保护民政对象的合法权益。四是规范程序,严格实施民政执法二十三项办事流程。进一步细化流程,依法依规履行权利,完善婚姻登记、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殡葬事业管理等23项行政工作流程再梳理工作,制定各项工作流程图,明确具体环节、事实依据、审批制度,使各行政执法科室有制可依、违制必究,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五是规范责任追究,严格施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制度。建立完善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及纪律处分办法,加大对行政执法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的纪律处分力度,对不依法履行执法职责、滥用职权、执法违法的人员严肃追究责任,规范完善行政执法制度。
(盐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