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市民快递万元螃蟹全变臭 快递公司拒赔

26.01.2015  12:11

  南京市民王先生介绍,去年10月20日,他叫来申通快递栖霞站的揽收员小张,准备将180只精挑细选的大闸蟹,寄送给广东东莞的朋友,合计支付了600元的快递费,而“买螃蟹花了1.2万元”。由于前不久,自己也遇到过快递十几只螃蟹受损的情况,在寄送当日明确和申通的揽收员小张口头进行约定:货物要在次日送达。“原本琢磨着21日晚上,朋友们都会给自己打来感谢电话,结果一个电话都没接到,焦急地等到23日上午,也没有接到电话,我这下子急坏了,螃蟹很难在密封的箱子中熬上4天。打了无数电话到申通公司,均未得到明确的答复。

  “后来据东莞申通投递员反映,部分包装已破损,从里面流出带黄绿色的恶臭水。直接被快递公司于25日销毁了。”王先生直挠头皮,“快递螃蟹到广东多年,还是第一次出现这种情况!”王先生表示,“我找到申通栖霞站的相关负责人,想让他们为万元损失负责。结果,一开始仅愿意退还600元的运费。”后来分公司负责人出面,愿意以“行规”遗失件的标准进行1000元赔偿。后经投诉协商,快递公司愿意赔付4000元。

  不过就连这4000元赔偿王先生至今也未收到,多次联系公司都无人接听。“从去年11月份到现在,过去60多天了,申通公司一拖再拖,不断推诿,说要栖霞站的工作人员赔,不过后来联系这个工作人员,他表示他不在申通干了。”王先生说,“申通公司不应该赔偿吗?为什么要让我找工作人员负责?”不少朋友建议王先生走司法途径,王先生咨询律师后了解到,“调查取证,支付律师费,得不偿失啊。”律师则建议王先生,“这个案子不值得打官司,也没有针对行业的法律规范,遇到这样的快递公司你就自认倒霉吧。”王先生更郁闷了,“螃蟹没有按约定运到,快递一直过了4天才到,企业的过错所造成的损失,要一个老百姓去承担吗?

编辑:兴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