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咨询:预交的美容费能否要回来?

05.08.2016  13:42

市民郑女士咨询:

 

我女儿前几天逛超市时,被一家美容院的推销人员拉进店做美容,声称是让她“免费体验”。体验完成后,美容院里的工作人员一步步诱惑她,让她稀里糊涂地充了卡。充值后,店主还告诉我女儿,开卡之后不退不换。回家后我女儿越想越后悔,觉得根本就不应该花这笔钱。在这种情况下,我女儿能否要求美容院退款?

 

市法律援助中心答复:

 

这要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如果咨询人女儿未成年,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则作为监护人的咨询人,可以主张撤销其女儿签订的数额较大的合同。第二种情况是,如果咨询人的女儿已经成年了,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有证据证明签订合同时被欺诈的情况,则其可以提起诉讼主张撤销合同。但如果是一时冲动签订了合同,则不能主张撤销合同。因为买卡行为就意味着双方形成了事实买卖或服务合同,如果当时约定不能退换,现在要求退款就是无故解除合同的行为,法律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