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商女士咨询:
我家房屋是2006年购买的,当时办理了房产证、土地证。不过眼下土地证遗失了,希望能补办。不知道应该去哪里补办,需要哪些手续?
市国土资源局答复:
咨询人可以持房产证及身份证到国土资源局说明情况,调出土地证的留存档案,然后根据档案上户主姓名、证号,在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遗失声明刊发15日之后,再持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到国土资源局申请补办土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