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残联制定信息及宣传工作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工作宣传力度,强化考核,促进信息上稿率提升,宿迁市残联制定全市残疾人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办法。
一是明确信息宣传组织管理。即市残联机关的信息和宣传工作由办公室统一扎口管理,各县区残联、市残联各部门明确信息员,具体负责残疾人工作信息、稿件的采编和报送。市残联办公室每月对全市残联系统的信息、稿件采用情况进行统计、排名,每季度通报一次上稿情况。
二是明确信息、宣传内容。即分为四类。日常动态类:围绕全市残疾人工作中心,及时组织宣传日常工作中的动态信息,为中残联、省残联和市残联网站、专业刊物和新闻媒体提供稿源。业务工作类:结合所承担的职能和工作,及时将工作中形成的业务类通报、调研报告等资料,进行精心整理。尤其是针对全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在认真思考,深入调研和总结并提出对策的基础上,形成信息及时报送。公务活动类:主要是指上级领导、外地部门来宿考察交流活动,在不涉及失、泄密的情况下,各地、各部门的参与人员、信息员在会议或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撰写、报送信息,也可把会议或活动概况、精神、内容等情况向新闻媒体发布。典型经验类:各地、各部门通过总结经验,围绕劳动就业、康复救助、托养服务、教育培训、扶残助困、社会保障、组织文体等工作做法,进行深挖细排,总结提炼,形成经验或典型对外宣传。
三是明确信息宣传任务。即对各县区及市残联处室直属单位分别下达了年度信息宣传上稿任务。
四是明确考核奖惩办法。即按月统计,按季通报。对信息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奖励。对没有按序时进度完成发稿任务的各地、各部门给予通报。办法还规定,全年上稿数位于最后一名且未完成任务的县(区)残联、机关处室,不得评为年度先进单位(处室),县(区)残联、机关处室领导不参与年度先进个人评选。(陈兆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