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市环保局联合组织召开“加强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服务全市绿色发展”工作座谈会

06.06.2016  17:14

6月3日,市检察院、市环保局联合组织召开“加强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服务全市绿色发展”工作座谈会,就深化工作协作,全力服务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大局进行座谈研讨。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肖天奉出席会议并讲话,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周洪兵主持会议,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月进、市环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高文学、市公安局、市中级法院、市法制办和清浦区法院、检察院的分管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市环保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与会单位和部门围绕环境违法案件如何规范取证,环保行政执法取证与刑事司法取证如何有效衔接,以防止证据灭失或者达不到庭审证明标准;环境违法案件如何规范开展鉴定工作,如何解决鉴定费用巨大以及特殊物质无法鉴定的问题;环境违法案件如何规范开展污染物(设施)的现场扣押工作,如何解决证据保全难的问题;在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过程中,公、检、法、环等部门如何各司其职,统一执法标准,有效联动,形成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针对环保案件专业性强的特点,如何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办案人员业务工作能力;如何贯彻落实恢复性司法理念,共同推进生态环境修复补偿工作以及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等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研讨。

    肖天奉检察长认真听取了大家的发言,就检察机关能动履行职能,服务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大局,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 要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站在积极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高度看待和认识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按照市委姚晓东书记“干字当头、勇往直前”的要求,强化主动检务理念,自觉融入大局,主动服务大局,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贡献力量。 二是 要全面履行职能,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省检察院对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的新要求新部署,全面履职,加强机制建设和组织领导,加快形成职责明确、机制顺畅、组织有力的内部协调配合体制,切实提高检察机关立足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服务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的能力、水平。 三是 要深化协作配合,努力形成保护环境资源的强大工作合力。环境保护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市各相关部门结合各自的职责分工,齐抓共管,共同努力,不断提高工作的整体性、协同性,实现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的累加递增效应。全市检察机关要主动加强与环保、公安、法院、法制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发挥好沟通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的桥梁纽带作用,推动形成服务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的强大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