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检察机关积极推进电子卷宗系统应用工作
扬州市检察机关
积极推进电子卷宗系统应用工 作
2015年10月底,省院部署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电子卷宗系统应用试点工作,扬州市检察机关高度重视,快速部署推进落实,当前,全市两级院电子卷宗系统均已投入使用,并初显效果,得到省院肯定。
一、快速部署,及时配置安装到位。一方面,市院加强协调。扬州市院闵正兵检察长指示全市两级院,要以雷厉风行的作风、认真的态度、严格的要求落实省院部署,确保电子卷宗系统顺利安装应用。市院常务副检察长宋祥林多次召集行装、案管、技术部门,协调、落实相关工作,向市财政部门筹措资金,市院仅用10天就部署完成了全市基础平台建设。另一方面,加快对基层硬件配置的督促。2015年12月,市院由案管部门负责人带队,逐一到七家基层院实地查看推进情况,对制作场所等不符合要求的,现场指导、出谋划策,严格设备配备标准和工作要求,切实做到高标建设、扎实推进。目前,七家基层院均已设立了符合要求的独立电子卷宗制作场所,安装监控装置、配备专用电脑、高拍仪、自动卷宗装订机、高速扫描仪、卷宗放置柜等设备。
二、推进应用,高质量制作上传信息。高标建设是基础,高效运用是关键。扬州市院在硬件安装到位的同时,在精确制作、准确上传、高速流转上下功夫。一是专门举办培训班。市院案管处组织,两级院案管、公诉部门共80余人参加培训,做到人人会用;此外,技术部门还对案管部门骨干人员进行了系统配置方面的重点辅导,使电子卷宗系统安装后迅速在全市启用。二是指定专人负责。市院案管处在人少事多、一人多岗的情况下,安排专人负责、部门其他人员协助,确保受理案件后第一时间进行扫描和电子卷宗制作,做到不拖沓、不延迟,在规定的48小时内完成。各基层院均安排1-2名人员专职负责,同时对扫描后的卷宗及时装卷,当天送达业务部门,不能当天送达的全部装入卷宗柜,确保卷宗安全。三是实行按月督查。2015年12月起,市院每月对两级院电子卷宗制作应用情况进行检查,对制作中出现的错码、漏码、目录与卷页不符等问题予以通报、监督纠正,确保卷宗材料扫描完整、清晰,上传准确、及时。去年12月底,省院网上检查全省电子卷宗制作情况,对扬州工作予以表扬。自2015年11月电子卷宗系统投入使用以来,全市两级院共制作电子卷宗835件2206册。
三、服务办案,提高阅卷使用效率。充分发挥电子卷宗在律师阅卷、公诉部门办案、检委会讨论应用等方面的功效,提高效率、提供便利、完善服务。截至目前全市共为律师免费刻录、提供电子卷宗光盘139次,接受律师电子阅卷142次,有效解决了同一案件多名律师同时阅卷、以及律师阅卷与办案人员使用卷宗相互冲突的问题,受到律师好评。公诉部门承办人通过统一业务系统内的电子卷宗平台,查阅案件卷宗,作批注,并可直接截取卷宗内容制作阅卷笔录、审查终结报告等,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