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种方式还清“生态账” 苏州市检察机关建立生态资源公益修复基地体系
图①:2022年10月27日,在苏州市吴江区平望镇的苏州市生态资源公益修复基地,苏州市两级检察机关的检察干警在太浦河进行增殖放流。
图②:2022年11月,检察官对吴江河流污染整治情况进行回访。
图③:2022年5月,苏州市生态资源公益修复基地在苏州高新区(虎丘区)金墅港水源地揭牌。虞开明/摄影
万顷太湖烟波浩渺,在神州大地写下诗意江南的精彩一页。
为更好守护这颗长三角的璀璨“明珠”,今年6月底,江苏省苏州市检察院与市公安局、太湖流域管理局苏州管理局、苏州市水务局等“法润太湖美”党建联盟单位联合开展环太湖吴江段及太浦河岸线专项行动,合力加强太湖流域苏州区域生态监管保护。
从“生态损害赔偿”到“替代补偿”“劳务代偿”……自2017年7月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全面施行以来,苏州市检察机关“修复”江河湖海的脚步从未停歇,从太湖出发走向更远,检察公益诉讼的成果转化变得更为开放、多元。
生态修复“乾坤大挪移”
从“办理一个案件”到“转化为生态环保成果”,昆山市检察院办理的一起环境污染案颇为典型。
2016年,一家公司将其在生产农药过程中产生的化工危险废物交由无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张某等人处置。张某等人将废物从扬州运到昆山,倾倒在某垃圾填埋场,造成当地环境严重污染。
在对当事人追究刑事责任后,昆山市检察院继续跟进民事责任追究,先后前往上海、扬州、南通等地调取鉴定样本。通过鉴定比对,锁定了污染源头企业。随后,由昆山市检察院支持起诉,中华环保联合会对污染源头企业提起的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被苏州市中级法院受理立案。经过庭前协调会、专家论证等多个环节,法院综合评定了损害范围和责任,最后污染源头企业承担污染事件全部修复责任,缴纳了环境修复费用、应急处置费、生态环境补偿金等共计5200余万元。
修复资金已到账,但谁来修复?怎么修复?如何监督?谁来验收?“这起案件让我们意识到,环境公益诉讼不是诉完就完事,更要充分考虑修复工作的实际运作。”昆山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陈珺更愿意以结果导向看问题,“完成对生态的修复和补偿,才是检察官的目标。”
早在2018年7月,昆山市委出台了《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推动法治昆山建设的实施意见》,助力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据此,市政府作为修复主体,通过一系列程序,完成了污染场地的修复工程。
公益诉讼成果向生态环保成果的转化力度,还可以更大。2021年11月10日,昆山市首家生态环境损害修复基地——“守护绿色家园”生态环境损害修复实践基地正式投用。基地由昆山市检察院与苏州市昆山生态环境局、张浦镇政府共同打造,是个集生态保护教育、休闲、健身等功能于一体的生态公园,建造资金全部来自污染环境企业缴纳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
据了解,通过不断探索和尝试,苏州市检察机关正逐个击破“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困局,并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灵活运用于治理污染、改善环境和维护生态平衡当中。
“江河湖海”一体贯通
京杭大运河、太浦河、江南运河、頔塘河纵横交汇,形成一个天然的“井”字。这个“井”字,正是长三角联合生态修复基地暨苏州市生态资源公益修复基地(平望·四河汇集)的主体框架。
“平望·四河汇集”于2022年10月启用,从功能看,基地分为“碳汇林片区”“增殖放流片区”“生物多样性保护片区”“绿化养护片区”“水体清洁片区”五部分。
运浦花园正处于“绿化养护片区”中。走进运浦花园,入眼是整齐美观的草坪、咖啡馆和旧厂房改造的创意空间,游人悠闲往来。很难想象,3年前这里还是被督办整改的“散乱污”场所。
“这几年的变化最大,原来河边堆放什么的都有,乱糟糟的。”已在附近住了近30年的老高常来这里散步,“现在每个季节有不同的花草,特别好看,来玩的人很多,之前这里还办了游园会,挺热闹的。”
苏州首个市级生态资源公益修复基地在虎丘区金墅港水源地,于2022年5月24日正式启用,占地900多亩,包括5个功能区以及“听证磋商中心”“普法宣传中心”两大中心。“夏天时带孩子来这儿玩,居然看到了我小时候见过的萤火虫,非常意外。”基地的环境好不好,顾女士认为萤火虫最有发言权。
看过大河、大湖,再看大江。7个月前,在长江南岸的太仓市璜泾镇长洲村,苏州市首家以“长江生态保护”为主题的生态资源公益修复基地揭牌,定期开展长江沿岸垃圾清理、绿化修复等公益活动。继续沿着江岸往上游走,在张家港市永兴村,检察机关正联合多个部门推动设立生态修复基地,计划从违规查处、雨污分流、清垦护绿、植绿护土、清江护河等方面入手,探索长江生态村落修复新路径。
“平望·四河汇集”、金墅港水源地生态资源公益修复基地、长洲村“长江生态保护”公益修复基地……近年来,苏州市检察机关持续推进的多个生态资源公益修复基地,正逐渐按照市域一体化布局,形成“江河湖海”公益修复基地体系。
从象牙手镯到碳汇林
随着基地落地,如何撬动统筹生态损害赔偿资源、建立异地修复制度、健全运维管理机制以及探索公益诉讼成果的更广泛转化,都有了支点。
不久前,正值太湖禁渔期,原渔民蒋某等人却进行非法捕捞,给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造成损害。苏州市虎丘区检察院受理案件后,了解到蒋某等人经济条件有限,便决定以“现金赔偿+劳务代偿”的方式,让蒋某等人履行生态修复责任。
虎丘区检察院按照该院出台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替代性修复操作办法》,明确了劳务代偿的工时换算标准,核算出了蒋某等人需要做的劳务代偿工时。最终,蒋某等人通过在基地进行锄草、打捞蓝藻、修剪树木、区域巡查等工作,履行了生态修复补偿责任。
在基地,可以完成劳务代偿,还可以实现认购碳汇林的生态损害替代性修复。比如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徐某,就在生态修复基地认购了一片碳汇林。此前,他通过微商订购了一对象牙手镯。经鉴定,象牙为濒危野生动物亚洲象或非洲象所有。虎丘区检察院依法对徐某进行民事公益诉讼立案,后与他签订了《公益损害赔偿协议》,督促徐某承担公益损害赔偿责任,缴纳生态损害赔偿金购买碳汇林。
基地还可以是社区矫正的实践载体和青少年绿色关护的实践场所。自去年7月以来,全市5个生态资源公益修复基地已接待800多名青少年,已然成为青少年绿色关护实践基地。在此基础上,虎丘区、吴江区以及太仓市分别建立了社区矫正损害修复绿色基地。
“都说‘生态账’要算大账,建立生态资源公益修复基地体系,算的就是大账、长远账和综合账。”苏州市检察院检察长李军表示,苏州市检察机关将立足“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从太湖生态环境和水域保护实际出发,不断丰富检察履职方式和途径,为绿意盎然的江苏发展图景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