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风采:淮安市检察机关优秀青年干警许昌盛

26.10.2015  12:48
  用青春铸就“反贪利剑” 

——记全市检察机关优秀青年干警、盱眙县检察院检察官许昌盛

 


      曾经有过两个月坚守办案一线的工作纪录;曾经查办了盱眙检察院建院以来涉案金额最大的一起夫妻共同受贿职务犯罪案件;曾屡屡把“零口供”案件办成铁案……他就是现任盱眙县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侦查科科长——许昌盛。

 

  自参加工作以来,许昌盛便将自己的命运同胸前的检徽紧紧连在了一起。他曾获评“淮安市检察系统十佳优秀青年干警”、“盱眙县优秀共产党员”、“盱眙县人民检察院先进个人”,并被淮安市院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作为一名青年干警,许昌盛主动承担了反贪局案件查办的主要工作,仅2013年以来,许昌盛作为承办人查办贪污贿赂案件18件20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近400万元,为盱眙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突出贡献。

 

  2013年9月,一封匿名举报信投到了盱眙县检察院的举报信箱内,举报已调任县委统战部的凌某某在原岗位任职期间涉嫌贪污受贿的问题。案情就是命令,接到承办任务的许昌盛迅速对该案进行初查,随着调查的逐渐深入,许昌盛发现了凌某某工作的“原则”:“提钱办事!  ”不论是房地产开发还是官员提拔,都要给钱,否则一切都是梦幻泡影。

 

  凌某某担任领导职务多年,有权有势,社会关系多,案发前即将提拔为县政协副主席,被举报的消息很快就传到了他的耳朵里。他恶补了法律知识并进行了反侦查活动,准备与检察院对抗。到案后,他的气焰十分嚣张,讯问陷入僵局。 

 

  许昌盛看此情形,发现想让凌某某自己吐露案情实在是太难了,于是调整了讯问思路,将其归案前恶补法律知识等反侦查活动与今天的归案联系起来,巧妙地以彼之矛攻彼之盾,有意无意地暗示其所谓“法律知识”、“级别”、“保护伞”、“活动”到今天已不能起任何作用,从而慢慢地挫其“锐气”,将他的嚣张气焰完全压了下去。在与之周旋的过程中,许昌盛用欲擒故纵、虚实结合、点而不露等谋略进行“造势”,无论是口才还是证据运用,法律知识还是社会知识,他都让凌某某折服。凌某某最终交代了全部犯罪事实。2014年10月,盱眙县法院判处凌某某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许昌盛热爱检察事业,始终坚持“人民检察为人民”的宗旨,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地在检察岗位上默默奉献。他对家人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不许打探案情,不许收人钱物,不许在办案时直接与他联系。

 

  2014年6月,盱眙县检察院成立专案组,办理盱眙县国土系统相关人员涉嫌职务犯罪线索,作为案件承办人的许昌盛,专案组一成立他便“人间蒸发”,与家人失去联系。其爱人找不到他,便打电话到单位,说小孩发高烧急需入院治疗,要求许昌盛回家帮忙照顾小孩,专案组领导将情况告诉了许昌盛,但许昌盛说,案件正处于关键阶段,这里更需要我。办案组的干警在其精神鼓舞下,增强了办案信心和决心,成功突破该案。该“窝串案”的顺利侦破,在当地引起了很大反响,鼓舞了民心,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许昌盛用青春铸就了反贪的“利剑”,而这把利剑,将继续为社会的稳定、人民的幸福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