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村庄环境整治考核居苏北五市第一
2011年全市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紧扣目标任务,突出整治重点,创新举措,扎实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涌现出一批“环境宜居、设施配套、特色鲜明”的康居乡村,村庄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交通干道沿线面貌一新。
今年年初,省整治办对我市各地村庄环境整治工作进行了年度考核,共抽查我市2014年整治村庄108个,达标相符率为99.1%;抽查2014年以前完成整治的村庄27个,达标相符率为100%;创建申报“三星级康居乡村”的13个村庄全部通过考核验收。全市考核平均得分为92分,考核成绩位居苏北前列。目前,全市6620个规划布点村庄和10666个非规划布点村庄,共17286个村庄已基本完成面上的整治任务。
今年,是实施全市村庄环境综合整治五年行动计划的攻坚决胜之年,当前已经到了全力冲刺五年目标任务的关键阶段。各地将坚持把面广量大的“环境整洁村”作为整治工作的重中之重,以“三整治、一保障”为基本要求,统一组织集中攻坚,全面进行“全域性回头看、全覆盖整治提升”,开展地毯式排查整改,着重清理房屋周边、道路两边、垃圾池(桶)边、坑塘沟渠及桥头周边等“五边”的再生垃圾、乱堆乱放和乱搭乱建,通过图像曝光、列表销号等方式,逐条逐项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在最短时间内取得最佳整治效果。
为巩固村庄环境整治成果,各县(市、区)将按照“治管并重、即治即管”的要求,建立健全生活垃圾收运处理、道路修护、绿化养护、河道管护、公共设施维护“五位一体”的综合管护体系,同时积极整合各类资源,落实长效管护资金,确保达到“五有”要求,即有制度,明确具体的管理办法和责任人;有标准,明确各个管护项目的具体要求;有队伍,配备精干高效、责任心强的管护人员;有经费,保障日常管护工作的正常开展;有督查,定期组织督查考核,通过多种途径推动长效管护机制有效落实。
按照省级全域验收的程序要求,各县(市、区)将认真组织县级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到位。县级自查将邀请地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部门及新闻媒体、本级后续长效管理部门、统计部门等全程参与,并在新闻媒体或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完成全域整治的信息,委托国家调查队对村庄环境整治成效进行民意调查,了解群众对村庄环境整治工作的认知度、对村庄环境变化的认可度和对组织推动情况的满意度。
6月份,各县(市、区)将在自查合格的基础上向市整治办提交书面复查申请,市整治办将陆续组织市级复查验收,经全面复查合格后,向省村庄环境整治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正式行文申请省级全域考核验收。(盐城市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