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有序推进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 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天津“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后,苏州市安监局迅速行动,决定从8月份至12月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坚决防范危化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事故发生。目前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是周密部署,持续推动落实工作要求。天津“8?12”事故后,市安监局迅速制定了方案,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9月份,市安监局组织召开了危化品安全大检查推进会,全市安监系统危化品监管、化工集中区(乡镇、街道)安监机构、市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协会会员单位及专家等共362人参加会议。会议邀请专家全面分析了天津“8?12”危险品爆炸事故,传达了近期上级有关大检查文件精神,对下一步做好督查检查工作进行了再部署、再推动。市安监局还召开了危化品监管工作例会,跟踪了解各地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对下一阶段的工作要求进行了再次强调和明确。
二是多方参与,深入排查各类隐患。在专项整治中,市安监局严格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求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目前已有568家危化企业上报了自查自纠方案,自查发现隐患3049条,已完成整改1824项。针对危化企业技术性强的特点,市安监局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委托两家中介机构对危化企业开展核查工作,目前已检查企业71家,对其中安全隐患比较突出的16家企业,安监部门已暂扣其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证书,并责令限期整改。市安监局成立了三个检查组,对重点企业开展暗查抽查,带动基层迅速开展大检查活动。截止目前,市安监局共检查各类危险化学品企业21家次,发现各类隐患155条;各市(区)安监局检查企业721家次,发现各类隐患2345条,责令停产企业25家。
三是统筹兼顾,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市安监局统筹安排当前正在开展的石油化工企业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油气等危险化学品罐区专项安全大检查和危化品经营市场安全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保证阶段性各专项整治工作有机衔接。经排查,全市共有危货储罐7789个,总容量678.4万m 3 (其中危化品企业有储罐6737个230.9万m 3 ,港口企业有危化品储罐817个339.4万m 3 ,城镇燃气企业有燃气储罐235个108.1万m 3 )。危化品经营市场2家,入住经营单位179家,危化品仓库总面积12464.9平方米,储罐155个,总容积约1.35万立方米,其中危险化学品储罐3个,总容积350 立方米。在前期检查中,共发现经营市场各类隐患85条,已完成整改79条;6家石油化工企业发现的70条隐患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安监部门依法从严打击各类危险化学品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行为19起,处罚金62.5万元,并依法提请关停危化企业40家。
苏州市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