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政府法制办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质态新提升

30.12.2014  10:25

2014年,扬州市政府法制办紧紧围绕行政行为法治化和政府服务国际化目标,坚持改革导向,主动作为,攻坚克难,努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质态新提升。

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积极参与“三减一提”、工商住所登记改革等工作,承担多项重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任务。取消行政审批事项43项、调整行政审批事项153项。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清理。审核界定市政府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314项,常用行政审批事项239项,常用行政权力2091项,形成了行政审批目录清单、行政审批清单管理制度和行政权力清单,并对外公布。

推动简政放权,确保下放规范权力运行到位。在去年全部完成向广陵区下放529项行政权力的基础上,通过调研、考核等方式,着重督促、指导做好行政权力下放后的承接运行工作,权力运行质态进一步提升。今年以来,陵区行政服务中心已累计办件75000多件。

公布涉企权力清单,参与服务企业网建设。牵头负责涉企四个清单清理、公布工作,确认市直部门涉企权力4776项,在用涉企权力1747项。参与“扬州企业服务网”建设与运行,构建权力运行监督新载体。将涉企权力清单等清单向社会全面公开,同时,将涉企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执法人员基本信息在网上全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制定出台《扬州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规则》、《扬州市“首违不罚”和“容期整改”制的实施意见》,推动贯彻落实“一规则两制度”。扩大涉企行政处罚备案范围,提高备案速度,对114件涉企重大行政处罚进行了备案审查,形成了审查报告报市委、市政府。

扩大开发区经济管理权限,理清下放权力清单。为加快开发区发展,在深入调研基础上,主动对接有关部门,强化沟通协调、形成具体方案,对扩大开发区权限的具体项目、权力运行方式和承接要求提出建议。

梳理市、区行政权力,推进“同级同权同责”。本着“能放尽放,应收则收”原则,对区政府应有行政权力依法进行梳理、审核,确认区级政府应有行政权力6268项,区级部门行使市级行政权力258项。在此基础上,就进一步理顺市区两级政府部门的事权、财权形成工作建议。

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全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86件,行政应诉案件20件,无一件败诉案件,指导市级部门应诉20件。指导办理行政首长出庭应诉76件。  开通网上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平台。指导办理行政调解案件8674件,结案7996件,结案率92.1%。在全省行政复议案卷评查中获得二等奖。

把好规范性文件关口,提高制度建设质量。扩大政府“立法”公众参与,组织召开立法听证会2次、论证会15次、新闻发布会3次。民生“立法”比重均达70%以上。规范性文件规范率、报备率、及时率一直保持100%,位居全省前列,对6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后评估。市政府出台规范性文件9件。地区封锁规定清理工作获得省商务厅通报表扬。

强化合法性审查,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充分发挥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对64件政策性文件和政府协议进行合法性审查,内容涉及瘦西湖隧道冠名合作协议、中俄投资基金项目设立等民商类文件。朱民阳市长专门作出批示,肯定我办工作。

推行“三开门”模式,扩大政府法制工作影响力。推行“开门立法”“开门监督”“开门复议”工作模式,新增15个企业作为政府“立法民情联系点”,完善政府“立法”公众参与机制,推进规范性文件制定全过程公开。强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推进涉企行政处罚决定网上公开。行政复议听证率达100%,行政首长出席行政复议听证率达80%。常务副市长丁纯作出批示,充分肯定了这一做法。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法治政府建设奠定基础。开展依法行政项目化管理,确定7大类40项重点工作,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连续7年举行依法行政理论研讨会。与市委组织部联合组织法治素质提升培训班。有14篇信息被国办采用,有221篇信息被省办采用,市领导批示7篇。具体承担省政府法制办重点课题《社会治理法治保障问题研究》,调研报告被省委《调查与研究》刊发。

(扬州市政府法制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