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 明确“三个必须”责任落实

12.08.2015  03:00

在南通市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上,南通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国华等市政府领导专题听取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并在市级部门责任清单讨论时就“三个必须”责任落实进行了明确。

会议指出,根据习总书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和新《安全生产法》的规定,行业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必须承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责任。市安监局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能,依法监督检查非煤矿山、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承担对电力、船舶等重点工业行业安全生产和网络安全保障的监管。

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高度警觉、警钟长鸣,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一是要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抓紧修订《全市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暂行规定》,进一步明确市各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确保“三个必须”在部门层面落实到位,推动主体责任在企业落实到位,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二是要深入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切实加强日常监管,深入排查、及时整改粉尘涉爆、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海洋渔业、危险化学品、油气管道运输以及旅游、学校、养老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市各有关部门要严管严控、联合执法,特别是涉及弱势群体的重点场所,该整改的坚决整改、该取缔的坚决取缔,达不到标准、整改不到位的要快速处理、严肃处置。三是要迅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各地、各部门要组织一次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整改各类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四是要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切实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基层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监管能力。

南通市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