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依法行政工作
6月26日下午,淮安市政府召开七届第40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原则通过《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意见(送审稿)》等文件意见。
淮安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紧密结合淮安实际,充分考虑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的客观情况,制定了《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提出“一个目标”、“六大任务”和“四项保障”。会议指出,该《意见》总体上有效贯彻了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政府1号文件精神,是新时期淮安市法治政府建设的总纲领,原则上予以通过。会议要求,要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落实好《实施意见》,进一步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
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淮安市实际,市政府办与市法制办起草了《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重大行政决策定义及事项范围、重大行政决策履行的程序等。会议原则通过了该规定,并要求抓紧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建议目录的编制工作,启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后,要会同相关部门落实好“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各个程序环节。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有效实施。
会议听取了贯彻《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有关情况并原则上予以通过。会议要求,在贯彻落实中,要注重把握好三个方面:一要坚持扩大保障范围和减轻用人单位负担并确保保障待遇并重。二要坚持提高工伤认定质量和创新服务方式并重。三要坚持加大工伤预防与安全生产并重,从根本上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会议还听取并充分讨论了全市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情况汇报、2015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编制情况汇报,研究了《淮安市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办法》,并就工作推进提出了要求。(淮安市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