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政府出台加强中央及省和 市属企业安全生产属地监管工作意见

08.04.2015  18:26

为进一步落实盐城市大市区中央、省和市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管委会)属地监管责任,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扎实推进依法治安,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近日,盐城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加强大市区中央、省和市属企业安全生产属地监管工作意见》。

意见明确了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及市、区相关部门对中央、省和市属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职责,并提出了工作要求。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及市、区相关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职责分工,对大市区范围内中央、省和市属企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行业监管和综合监管职责,又要加强沟通交流,形成协作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盐城市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