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政府出台三条措施推进新《广告法》施行

08.09.2015  18:36


  新《广告法》实施伊始,徐州市政府通过对工商、食药、卫生等八部门进行调研,决定出台三条措施进一步完善广告行为规范、强化广告监督管理,以确保新法各项措施施行到位,推动全市广告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是认真组织新《广告法》宣传培训。将宣传、贯彻新《广告法》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指导各地及各职能部门有计划、多形式、有步骤地认真开展新《广告法》宣传培训工作。同时,充分发挥徐州市广告协会、消费者协会等社团组织优势,动员广告业界和广大消费者学习好、运用好新《广告法》,确保贯彻落实新《广告法》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督促各地加大基层广告监管投入。当前,徐州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已基本组建完成,各县(市)、区政府将督促各地严格履行广告行业属地管理责任,重视和支持广告监管队伍的建设,切实加强基层广告监管人员配置,并在执法装备、技术手段、经费保障上给予倾斜,切实提高基层广告监管队伍的执法水平。
  三是完善行业监管长效工作机制。虚假违法广告的监管整治是一项涉及多个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工作的推动需要建立有效的联动机制。实行部门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完善“政府主导、工商牵头、部门协作、社会监督”工作格局,健全各职能部门定期通报会商机制,推进综合执法,增强广告监管合力;坚决落实新闻媒体广告把关责任制、广告审查员责任追究制等责任制度,依法追究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责任,不断优化全市广告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