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务办给窗口定标准
市政务办本月起实施窗口标准化建设,为运行模式、工作机制、窗口管理、服务行为制定标准,打造优质高效规范便捷的便民服务平台。
根据运行模式标准化的要求,派驻部门审批项目须全部进驻中心,不得出现“应进未进”“明进暗不进”“头进身不进”“体外循环”现象。进驻事项必须在窗口办理,由窗口负责人审核。窗口单位的相关领导每年不得低于两次与政务办对接工作,及时调整审批事项、及时优化审批流程、及时解决窗口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如服务对象咨询或办理的事项不属于本窗口受理的,必须主动告知并引导到相关部门窗口,认真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严格执行收费政策,无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无擅自越权减免或搭车收费现象;规范收费操作程序,准确打印收费票据。
工作机制标准化可有效提高办事效率,具体内容包括:按照“六件”(即办件、承诺件、补办件、退办件、联办件、急办件)的办理规程操作,确保即办件的当场办结率和承诺件期限内的办结率均达到100%;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否定报备制、同岗替代制这“六项制度”办理工作机制;按照“联合预审、联合图审、联合评估、联合踏勘、联合测绘、联合验收、联合年检”的要求,对涉及到两个部门以上的审批服务事项实行并联审批,由牵头部门负责,对申请事项从牵头受理到最后办结的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跟踪服务;建立审批办证服务绿色通道,开展窗口导服、节假日延时服务、预约服务和代理代办“店小二”服务;及时、准确、熟练地网上办理受理件,实行项目办理登记制(录入中心信息系统、开具受理通知单),并逐步推行项目网上受理、审批服务。
按照窗口管理标准化、服务行为标准化的要求,窗口工作人员将严格遵守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微笑服务,挂牌上岗,将办公设备、资料用品摆放整齐有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