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提出的梅山猪(中型)省地方标准荣获颁布

11.04.2017  22:30
        据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官方网站获悉,由昆山市畜牧兽医站提出的江苏省地方标准《梅山猪(中型)》获2017年度第一批江苏省地方标准报批文本的公示,并获颁布。截至2013年12月,梅山猪(中型)既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也没有地方标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梅山猪(中型)的品种评价。为此,由昆山市畜牧兽医站提出,由昆山市梅山猪保种有限公司和扬州大学动物科学与技术学院共同承担江苏省地方标准《梅山猪(中型)》项目,负责标准制定的调研、资料收集、体尺测定和屠宰测定等工作,草拟了地方标准《梅山猪(中型)》草案,征求了专家意见,经过多次讨论、修改,撰写了编写说明,最终形成了包括梅山猪(中型)体貌特征、生长发育、生产性能、肥育性能、屠宰性能和种猪出场等的《梅山猪(中型)》省地方标准。该标准颁布后将规范在规模养殖模式下的梅山猪(中型)种猪评定标准,稳定种猪及其产品质量,充分发挥梅山猪(中型)的优点和经济价值,更加有利于梅山猪(中型)的保存和推广,在全国形成品牌特色,促进我省养猪产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