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持续提高征地补偿标准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24.01.2017  20:44

      截至2016年底,市本级及新五区全部制订出台了93号令配套政策,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补偿得到进一步增加。目前各区正在开展衔接工作,其中市本级143个待衔接项目已全部按照新政要求补缴了征地预存款差额部分,涉及金额2.56亿元,惠及8860名被征地农民。其中,市本级一到三级区片价补偿标准已分别调整至14.84万元/亩、11.11万元/亩及8.21万元/亩,较之调整前平均提高了10个百分点以上,其他各区也均按照政策要求提高了各自辖区内的区片价补偿标准。下一步,将江南六区的政策衔接经验推广至全市,缩短政策过渡周期。 (南京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