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扎实推进覆盖城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17.12.2014  13:55

  近年来,苏州市加强指导、积极探索,加快构建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向农村地区和社会弱势群体延伸,促进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布局、科学整合和有序流动,取得了积极进展。一是加强建设苏州特色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探索。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为服务民生、保障发展的重要举措,作为司法行政工作转型发展的重要抓手,整合资源,创新机制,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出台了“两中心一站点”建设实施意见和体系覆盖率考核办法,逐步探索具有苏州特色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架构。二是全面推进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以构建“一站式”服务平台为目标,全力推进“两中心一站点”建设工作。目前,已有8个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90个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立并投入运行,1906个村(社区)便民法律服务站设立到位,覆盖率分别达到80%、96%和96%。三是初步建成满足需求的公共法律服务队伍。充分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将城区优质的资源配置到乡镇延伸到村居,依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分别建立了一支或多支公共法律服务人才队伍。市(区)和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均配备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负责接待来访咨询,村居法律顾问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实现全面覆盖。四是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机制。通过实体网络平台建设和工作机制创新,初步形成了定时+及时、网上+网下、集中+分散的服务机制。将网络平台建设与实体平台建设同步推进,成立了12348语音呼叫中心,与12345等政府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对接,设置了19个语音座席,由轮值律师面向大市范围提供语音咨询服务。架设12348网站,并将服务模块嵌入到市局“E同说法”手机APP软件,丰富了线上服务模式。五是加大政策保障力度。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纳入2014年度城乡一体化改革重点工作考核项目,出台《苏州市关于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将司法行政条线推进的单项工作融入到市委市政府改革发展重点工作中。通过积极争取将法律服务、人民调解、法制宣传等25项公共法律服务项目纳入了《苏州市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指导目录》,为各地争取经费支持提供了政策依据。
  (苏州市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