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成立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办公室

18.12.2015  10:49

  为统筹、协调推进全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建立更加高效、务实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制,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近日,市政府印发《关于成立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办公室的通知》,正式组建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办公室,标志着我市向构建新形势下高效运行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制迈出坚实一步。新组建的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办公室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体现了协调推进主导性。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法制办,
  由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兼任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办公室主任。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办公室除承担市政府日常具体法律事务的处理,协调和服务市政府法律事务专家库及市政府法律事务专家咨询员外,还将以全市一盘棋的思路,统筹协调推进市政府各部门、县(市、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的法律顾问工作。
  二是体现了多方资源整合性。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办公室人员由市政府法制办相关工作人员、市政府公职律师和市政府法律顾问助理组成,体现了多方资源整合性。经政府常务会议批准,调整市政府公职律师管理模式,由市政府法制办履行管理职责;与本地4家知名律师事务所合作,各所选派1名执业律师常驻顾问办。下一步,我市还将组建市政府法律事务专家库,并聘请市政府法律事务专家咨询员,进一步丰富政府法律顾问多元参与主体。
  三是体现了工作职责系统性。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办公室办理事项呈现出系统性、多样性特点,既要协助市政府法制办对市政府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政策文件做好合法性审查工作,还将承办市政府各类行政协议、民商事合同的审查及市政府各类行政复议、应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