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市总工会制定“基层工会建设服务年”活动实施意见

11.05.2016  19:09

      本网讯   近日,高邮市总工会出台制定了“基层工会建设服务年”活动实施意见,确定2016年为全市“基层工会建设服务年”,并用两年时间对工作正常的基层工会按照“六有”标准巡视检查指导。

明确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全总、省总和扬州市总对基层工会建设的要求,深化“基层工会建设落实年”活动,以“六有”为标准,以“职工之家”建设为综合考核基层工会的平台,推动基层工会管理规范化、服务常态化、功能多元化、工作品牌化、会站家一体化,进一步增强基层工会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把基层工会建设成为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

明确总体要求。 加强对基层工会建设的检查指导服务,用3至5年时间,力争全市80%以上的基层工会建成“六有”基层工会,80%以上基层工会建成合格、先进职工之家,其中30%以上建成扬州市级以上模范职工之家。2016年全市各基层工会创建“合格、先进、模范职工之家”达200家、80家、30家。2016年对基层工会的巡视检查指导面达到70% 以上,2017年全部完成对基层工会“六有”建设的巡视检查。按照边检查、边指导、边整改、边达标的要求,全面加强基层工会“六有”建设。

明确实施办法。 一是重点以“六有”建设为指导内容,即有依法选举的工会主席,有独立健全的组织机构,有健全完善的制度机制,有服务职工的活动载体,有自主管理的工会经费,有会员满意的工作绩效。二是列出指导清单,乡镇(园区)、系统(产业)工会在对基层工会检查指导时要列出检查指导清单,并反馈给基层工会,让其改进完善,做好基层工会“职工之家”创建指导工作。三是自查检查相结合。通过基层自检、乡镇(园区)系统(产业)工会巡检、市总抽查等形式,帮助基层工会尽快达到“六有”标准。四是做好巡查统计工作。按照时间节点要求上报巡检情况和基层工会“六有”建设达标情况,并在各地基层工会数据库存中进行备注。

明确组织领导。 各乡镇(园区)、系统(产业)、直属工会组织要将这项工作列为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基层工会建设职工之家的重要基础来抓。要求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和职能部门具体抓,其他领导和部门配合抓,形成全会上下抓基层、强基层、服务基层的良好局面。 (秦玉平  通讯员 戴顺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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