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
近日,南通市食安办、食品药品监管局、保险行业协会和食品安全协会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意见》,标志着该市正式启动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一是注重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将全市公办中小学、公办养老机构、机关单位食堂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险费用纳入各部门(单位)预算统筹安排。鼓励各县(市、区)对非政府举办的机构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费用进行专项补助。二是注重市场运作、公平竞争。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引导保险机构加强自身服务能力建设,加强内部管理,创新保险服务方式、完善承保理赔机制;加强对投保单位的风险管理服务,定期指导投保单位开展风险教育和事故预防管理。三是注重先行先试、分步实施。计划2016-2017年,在全市大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大型餐饮服务和配送单位、农村集体聚餐、大中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等食品安全重点领域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同时,逐渐引导其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投保,适时扩大试点覆盖面,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该市通过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建立保险市场运作机制、事前风险预防、事中风险控制以及事后理赔服务等机制,推动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成为社会共治、多方共赢的有效载体。根据《意见》,保险机构将主动定期对投保单位食品安全事故防范工作进行检查,提出书面整改意见,督促投保单位加强事故预防能力建设,并将相关情况报告食品安全监管部门。
(南通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