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建立安全生产工作暗查暗访制度
为规范安全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行为,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力度,严格监督和强力推进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各级政府及部门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切实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四不两直”暗查暗访工作制度的通知》和省安委办《关于印发江苏省安全生产暗查暗访抽查工作制度的通知》要求,日前,常州市安委会制定印发了《常州市安全生产“四不两直”暗查暗访工作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制度》明确,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对下级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安全监管行业领域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含人员密集场所),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和制度规定,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查访。暗查暗访人员必须持市安委会制作的《常州市安全生产暗查暗访证》。
《制度》指出,暗查暗访的重点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情况;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部门监管责任,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开展行政执法、推动依法治理情况;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遵守和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依法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情况;各级安委会挂牌督办、群众投诉反映、新闻媒体曝光的各类事故调查处理、隐患查处整改及吸取事故教训、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生产作业现场用工组织、安全管理和安全措施及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落实情况;重大节日和活动期间、重要时段安全生产情况;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以及行政执法指令的整改落实情况;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值班值守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情况。
《制度》强调,对暗查暗访发现的问题能当场整改的由暗查暗访部门督促责任单位立即执行,对查出的重大隐患和问题以及需要一定期限整改的,要现场作出处理决定,督促责任单位按照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的要求整改,必要时下达相应的执法文书,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制度》还对暗访暗查的频次和统计上报工作做了详细的规定和要求。
常州市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