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广陵区“四到位”保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19.01.2016  17:16

      2015年,扬州市广陵区按照“档案考核、文化考试、积分排名、按序选岗”的原则,稳妥推进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实现“积分选岗、阳光就业”。

      一是安置政策宣传到位。广陵区民政局安置办制定印发《全区退役士兵接收安置一次性告知书》,在退伍兵报到第一时间向他们详细介绍退伍报到、落户、组织关系和养老、医疗保险关系结转、职业技能教育培训的政策待遇和办事流程,帮助退役士兵及时了解地方安置政策、职业技能教育培训政策。2015年,该区接收2014年冬季和2015年秋季两季退役士兵共306人。

      二是安置过程公开到位。为确保安置工作有序开展,召开全区退役士兵安置会议,全程实行“三公开一监督”制度,即公开安置岗位、公开安置计划、公开安置去向,纪检监察全程监督,教育引导退役士兵顺应形势发展、改变择业观念,积极为退役士兵搭建双向选择平台。整个安置过程公开、透明,得到了士兵的一致认可。

      三是安置补助发放到位。2014年冬季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标准城乡一体化,退役义务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从37035元提高到39514元。全区共发放2014年冬季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经济补助金783.5万元,发放转业士官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3.45万元。     

      四是安置人员培训到位。整合教育、人社、财政等多部门资源,深入推进技能培训与学历教育并重的发展模式,进一步提升退役士兵教育培训质量,全年参加中高级培训人员94人、短期培训人员126人、复学33人、学历预报名7人,参训率达85%,双证获取率95%。除此之外,民政部门还充分挖掘街镇、社区用工资源,为退役士兵争取更多的择业上岗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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