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局把好“四关” 规范土地整治项目库建设与管理工作

03.02.2016  10:08

一是把好项目入库关。项目立项入库,按照项目承担单位合理选址,技术单位编制项目规划方案,辖市、区(分)局立项初审,市局入库会审,省厅备案的程序组织实施。二是把好项目实施关。严格落实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和公示制五项制度。三是把好工程质量关。项目竣工验收采用内业资料核查和外业现场踏勘相结合的方法,按照土地结构布局优化,农田基础设施配套,耕地数量有增加、质量有提高,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有改善的要求,对土地平整工程、灌排工程、道路工程、农田防护和生态保持工程进行检查确认。四是把好项目报备关。以报备时效性和准确性为原则,在项目立项和竣工验收后15个工作日内通过省农村土地整治监管系统分别完成项目立项和验收报备。(常州市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