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市局多措并举强化土地收储工作

26.05.2016  11:40

出台储备管理办法。土地储备坚持政府调控、效益优先、保障项目用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明确纳入土地储备范围及储备土地整理、利用和管理,土地储备法律责任等。认真清理闲置土地,充实土地储备库。及时将收回的建设用地、征收土地纳入土地储备库,充实土地储备力量。加快储备土地“去存量”步伐,积极加快解决收储土地出让涉及的规划局部调整问题。加强土地供后监管。加强土地市场形势监测分析和研判,准确把握土地市场走势,提高土地投放的预见性和针对性,提升土地储备资金筹措能力。对闲置满两年的土地依法予以收回。认真排查解决重点工程涉地存在的权属争议、查封、抵押等障碍,并对收储、供地过程进行监督。 (刘 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