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局“四个重点”规范药品企业经营行为
06.11.2014 17:29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苏州市局以四个重点环节为抓手,积极引导药品流通企业守法经营,进一步规范药品流通市场秩序。一是重点抓药品批发企业环节整治。严厉查处药品批发企业各种形式的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超范围配送药品等行为。同时对药品批发企业特别是重点中药材品种的购销渠道合法性及药品储存、运输、设备使用情况进行严格监管。二是重点抓零售连锁药店环节整治。以药品购进单位资质、销售人员资格审核情况及进货渠道合法性为审查对象,重点查看其是否符合新版GSP要求,药学技术人员是否在岗在位,票(单)、帐、货、是否相符等。三是重点抓诚信体系建设环节规范化。做好信用体系信息采集,填报“日常监管系统”数据,并对企业信用进行规范而科学地评价,同时建立健全企业分类管理及不良行为警示制度,进一步加大药品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力度,促进药品经营企业诚信自律。四是重点抓教育宣传工作。组织涉药单位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学习相关知识及法律法规,传达药品经营规范化整治要求,明确整治工作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要求企业限期自查自纠,提交整改报告。
(苏州市局)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06.11.2014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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