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局加强系统内部经济责任审计

03.08.2015  11:40

      出台内部经济审计实施方案,成立以分管局长为组长,财务、人事、纪检监察等处室组成的审计组,聘用一家4A级以上会计师事务所所注册会计师担任主审。根据系统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和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业务特点,对两个县局局长开展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包括任职期间所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重要经济事项的决策程序及效果等。(盐城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