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局创新危险物品单位“等级化”管理新模式

08.03.2016  16:20

  宿迁市共有危险物品单位139家,每年全市使用剧毒物品20万吨、易制爆化学品15万吨,库存销售烟花爆竹60余万箱,还有100余枚放射源分散在各单位使用。为顺应反恐维稳形势、解决监管力量分散、适应监管方式改革和强化日常监管的迫切需要。近年来,宿迁立足本地实际,积极推进危险物品安全监管机制创新,大力推行涉危单位分级管理、安全级别动态升降、日常检查差别对待的新模式,聚焦薄弱点,聚力清隐患,保持了连续多年不发生危险物品非法流失案事件的良好态势。

   一、科学论证,出台分级标准 。2015年以来,宿迁市局在深入走访调研的基础上,根据《危险物品单位治安防范分级管理暂行规定》,对全市139家危险物品单位实行“等级化”管理,并采取差别化安全检查措施。在具体操作上,设总分100分,从单位保卫机构设立、防范设施建设、保卫措施落实、危险物品流向监控等方面进行评估打分,根据评估结果从高到低分为A、B、C三级。在结果运用上,85分以上为A级,属正常管理单位,派出所每月检查一次、县分局每季度检查一次、市局实时抽查;70分至85分为B级,属加强管理单位,派出所每半月检查一次、县(分)局每月检查一次、市局实时抽查;70分以下为C级,属重点监管单位,派出所每周检查一次、县分局每半月检查一次、市局每季度检查一次。在动态管理上,对所有涉危单位实行半年定期评估、动态升降制度,以升降促管理,推进单位动态达标、高水准达标。

   二、精心组织,全面评估定级 。一是全面开展培训。《分级管理暂行规定》出台后,市局对全市公安机关危管民警和全体危险物品单位安全负责人集中开展培训,对分级管理的背景、标准、评估方法、结果应用等进行详细解读,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努力方向。二是逐家定级评估。今年以来,市局组织部分企业专家,对全市139家危险物品单位进行评估分级,统一悬挂《危险物品单位分级管理公示牌》,实行挂牌管理。三是定期专家联检。为解决专业知识不足问题,市局专门聘请15名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专家成立专家组,充分发挥专家的参谋顾问和桥梁纽带等作用,进一步提高各类安全隐患的发现率。截至目前,已联合专家对全市所有危险物品单位开展了“兜底翻”检查,发现消除安全隐患240余处。

   三、考核挂钩,推动责任落实 。对内,市局将每次企业定级升降结果直接与全市危管民警、社区民警的绩效考核相挂钩,升级的加分、降级的扣分,以此激励民警扑下身子、沉入单位,全力抓好分级管理。对外,将涉危单位的评定级别和升降变动情况,逐一通报属地县区消防、安监、环保等相关职能部门,以此激励涉危单位负责人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内外共同发力有效推动了责任落实,形成了专管民警“重管”、企业负责人“自管”、行业协会“内管”、企业之间“联管”的良好局面。(宿迁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