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实行社区矫正工作者轮岗交流

29.11.2016  23:37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者专业化建设,优化基层执业结构,日前,东台市司法局创新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者轮岗交流制度,不断完善基层司法行政队伍交流常态化机制。目前,首批5名同志轮岗交流到位。

该局于2008年首次面向社会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多年来,社工基本上都在一个岗位上工作,内部流动小,造成个别同志工作安于现状,缺少创新精神,习惯于惯性思维。为此,该局在考虑个人工作表现、意愿及专业特长的基础上,在充分听取个人意愿、科室建议和分管领导意见的基础上,依据岗位需要和多层次综合考评结果,经局党组集体研究,形成最终轮岗意见。

通过实行轮岗,旨在促进轮岗社工在新岗位上能更好地发挥专业特长、优势,积极迎接新的挑战,自觉努力学习更多的政策业务知识,不断提升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积极争当业务钻研的“多面手”,认真履职,勤奋工作,使工作迈上新的台阶。同时帮助职工多角度领会不同岗位的艰辛和不易,促进同事间感情交融,互帮互助,打造一支凝聚团结、精诚干事的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