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实施家暴告诫制度近一年 家暴接警下降三成
28.11.2014 18:46
本文来源: 公安厅
11月25日是“消除对妇女的暴力行为国际日”。11月24日下午,南京市公安局联合南京市妇联、司法局在南京市迈皋桥地铁站举行了抵制家暴主题宣传活动。据统计,自今年1月南京市实施家暴告诫制度以来,家暴警情下降31.1%。
近几年,南京家庭暴力警情年均3000起左右,近年来还发生了一些恶性案件。今年1月3日,南京市公安局、司法局、妇联联合启动家庭暴力告诫制度,正式在全市182个派出所展开这一工作。今年以来,南京市公安局接报家庭暴力警情1791起,较去年同期下降31.1%,发放家暴告诫书313份。其中大部分是丈夫对妻子施暴,还有少数几起是子女对父母、父母对子女施暴。开具家暴告诫书的家庭都没有发生过二次家暴报警。
家暴告诫书不仅能对施暴者起到威慑作用,在法院判案时也是认定实施家暴的有力证据。今年5月,南京市江宁区一女子起诉离婚,但丈夫坚决不同意离婚。该女子说,丈夫经常打她,特别是每次酒后。最严重的一次,用烟灰缸砸破了她的头,血流不止,她立即报警,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妇联联合派出所上门调解,并下发了告诫书。
过去,法院遇到这种情况,一般需要调查取证,不会立即判离婚。但是,与众多离婚案件不一样的是,该女子出具了派出所开的家暴告诫书,最后法院当庭宣判两人离婚。
值得一提的是,男女朋友在同居期间发生暴力事件,也可视为家庭暴力,警方根据情况可出具家暴告诫书。南京警方同时提醒年轻女性,如果在恋爱时就遭到对方的暴力行为,应该立即停止交往。(南京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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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1.2014 1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