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安委办部署“清明”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02.04.2015  19:36

南京市安委办按照省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清明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提出三点具体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二是严格安全监管,严防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特别是针对清明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重点强化交通运输、火灾防范、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和旅游等领域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和安全措施,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三是落实防范措施,切实做好应急处置工作。要进一步落实24小时值守和事故报告制度,规范值班值守的工作标准、程序和要求,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管理到位,严禁出现缺岗、脱岗现象,遇到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要果断采取措施,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上报信息,第一时间开展应急处置,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市清明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南京市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