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常委会听取各市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报告

16.04.2015  10:32

  4月14日下午,省委书记罗志军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全面”重大战略思想,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专题听取各市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通报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情况,推动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


  会议听取了常州、泰州、南通、盐城、淮安、宿迁6个市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口头汇报,审阅了其他7个市委的书面报告。会议认为,各市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态度坚决、措施有力、工作到位,管党治党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举措进一步落实,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会议要求,要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去年底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视察首次提出“四个全面”。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最根本的是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协调推进“四个全面”能否取得决定性成效,关键取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力度和成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的必然要求,也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的重要内容。全省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特别是书记,必须真正站在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全局高度,切实把管党治党责任担起来,进一步强化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措施,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上真正交出令中央、令群众满意的答卷。


  会议强调,省委下发的落实“两个责任”《意见》,明确了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及班子成员、纪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内涵和保障措施,全省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抓好落实。要把主体责任作为政治责任,时刻牢记心头,特别是各级党组织书记要把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重托和必须履行的政治担当,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确保主体责任真正落实到位。要把主体责任作为分内责任,真正扛在肩上,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挺纪律于前,把严守纪律、严明规矩放到突出位置来抓,使党的纪律真正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不可逾越的底线;驰而不息加强作风建设,着力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坚持从严管理干部,充分调动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加快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要把主体责任作为直接责任,亲自抓在手上,党委(党组)书记要做党风廉政建设的明白人,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既挂帅又出征,坚持敢抓敢管,带头廉洁自律。要把主体责任作为刚性责任,强化责任追究,今年要在巩固省级层面落实主体责任的同时,着力推动市、县一级和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逐级逐层传导压力,进一步完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会议要求,要以党风廉政建设实际成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监督、加大办案力度、全面落实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反腐倡廉能力,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切实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以刚性的制度执行增强源头反腐倡廉实效。要凝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强大合力,形成全方面、广覆盖、多层次的监督网,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发展,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苏提供坚强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