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委研究室等新成立部门明确职责分工

03.01.2016  10:20

  本报讯(记者 张昊) 继此前公布一批新成立部门的“三定”方案之后,近日,市委研究室、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商务局、市粮食局等一批新部门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公布。

  在新一轮机构改革中设立了市委研究室,为市委工作机构。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委改革办)、市委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简称市委社建工委)与其一个机构、三块牌子。根据方案,市委研究室将划入原市委办公厅(政策研究室)承担的相关政策研究和重要会议、活动综合性文稿起草等职责;承担市委改革办的日常事务;划入原市委社建工委的职责。

  在新一轮市级机关机构改革中,原来隶属于“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的二级局房管局升格为一级局——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由此更名为“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在这次公布的方案中,明确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承担统筹全市城乡建设事业责任;承担全市城乡建设综合管理责任;承担市级政府投资城建项目的综合协调、监督管理和重大事项的协调推进职责等。原先的统筹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的职责划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城市道路(隧桥)建设职责、指导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职责、社会公共停车场(与交通设施配套)、公交场站建设职责划入市交通运输局。

  重新组建后的市商务局整合了原市商务局、原市投资促进委员会(原市开发园区协调管理办公室、原市口岸办公室)的职责。而重新调整后的市粮食局被明确承担全市粮食流通政策法规制定及实施工作、负责地方储备粮油管理、粮食市场监测预警和应急保供等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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