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委深改组审议通过公共法律服务改革意见

07.08.2017  17:58

8月1日,太仓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深化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改革的意见》。

意见》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最新要求,聚力创新,聚焦富民,努力把准目标方向,做好上下对接,把上级精神全面准确地体现到《意见》中;突出反映太仓发展实际,提出的目标、措施等具有较强的前瞻性,有继续示范引领的意义,为全省、全国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提供新的经验;突出改革性、创新性的特点,坚持改革导向、问题导向,紧紧围绕改革主题,从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出发,提出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的改革措施。

会议强调,太仓要持续发力,努力把公共法律服务打造成为太仓法治现代化的核心竞争力。一是持续深化改革,增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活力。注重顶层设计,不断完善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人民群众需求相匹配、具有太仓特点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持续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的标准化、社会化、均等化水平,努力为全市“两聚一高”实践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二是创新服务措施,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的供给能力。进一步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推进“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建设,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的便利性;强化服务主体的多元化,加强社会力量参与,吸纳公益力量协同推进,构建政府主导的多元供给机制;树立精准服务的理念,完善供需对接机制,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供给的匹配性,提高公共法律服务质量。三是强化保障机制,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可持续发展。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司法行政机关具体实施、相关部门紧密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凝聚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合力。加强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人民调解员、法治宣传队伍等公共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着力培养一支能够适应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需要的人才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