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多举措推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近年来,泰州市各地高度重视社会组织建设管理工作,社会组织发展健康有序,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落实了系列好举措。市委、市政府专题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动民办非企业单位快速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和任务分解表,各地、各相关部门也相应制定了本地区、本行业“十三五”社会组织发展实施方案,市财政局落实专项资金,国税、地税部门制定实施税收优惠政策,经信委、人社局等部门积极推动民办非企业享受小微企业就业奖励,编办落实市社会组织管理处机构、编制等等事项。政策效应明显,文件出台以来,全市新增民办非企业单位625家,同比增长18.2%、提升了13个百分点;民办非企业单位占登记社会组织总数的59.3%,提升了14个百分点。
二是创新了一批好做法。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工作上破了题,建立了社会组织专家库、实施了社会组织进基层社区、开展了公益创投招投;在深化登记管理制度改革上,推行了“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开展“三证合一、一证一码”登记制度改革;为进一步推动社会组织功能发挥,在全省首创社会组织助力精准扶贫工作;为规范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在全省制定首个四级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平台建设评定标准。这些创新举措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社会组织的发展。
三是培育了一群好组织。近年来,通过资金、项目、场地、政策等多方面的大力扶持,先后培育出“温心驿站”“家有儿女”“先锋公益”“阳光心理”等一批响当当的优秀社会组织。温心驿站多次中标国家公益服务项目,是省优质服务品牌;阳光心理失独家庭心理援助在在国家级会议上作经验交流,最近又成功中标国家公益服务项目;姜堰先锋单车俱乐部,公益服务遍及全国,成为国内颇有影响力的社会组织。
四是建立了一套好制度。通过建立完善体制机制,推动了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建立了社会组织联合年检、联合评估、联合检查、联合执法的“四联合”管理机制,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工作的协调机制,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一书一表一员”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