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国资委扎实推进国有产权有序流转

27.05.2017  09:51

 

  为进一步推进南京市国企深化改革,规范市属企业国有产权有序流转,壮大市属国有经济,市国资委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将加强资产评估管理和挂牌阳光交易作为实现国有资产价值提升的重要抓手,规范操作流程、落实评估责任,推进广泛招商、公开市场交易,提升了国有资产市场化价值。近三年,南京市国资系统挂牌交易项目经评估增值43%,市场化交易又增值21%,较好地实现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其主要做法是:

  一、流程管理制度化,筑牢管控责任体系。

  南京市国资委始终以问题为导向,把完善制度建设、实现体系监管作为首要任务,通过严格重大项目审核管理,打造“四个规范”,强化考核监督职能,全面推进企业国有产权流转规范管理。一是打造管理制度规范,认真贯彻各项政策规定,梳理重点条目规范落实,督促市属集团健全产权流转内部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夯实制度管控意识;二是打造机构选聘规范,优选中介机构建立并公布备选库,评估项目均由集团组织在备选库中公开择优选聘,形成公开比选制度;三是打造评估备案规范,修订管理办法,强化市国资委评估项目管理责任,落实市属集团评估审核主体责任,明确产权单位审计评估组织责任,形成逐级负责制度;四是打造进场交易规范,市属国资对外交易项目必须进场公开挂牌交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全程鉴证,形成阳光交易制度。近三年,市国资委对未按规范评估、交易的项目发出风险提示函9份,责成相关市属集团及时整改并追究责任;将产权规范流转列为市属集团经营业绩考核关键指标,至2016年开展市属集团评估管理工作专项检查,市国资系统职责互补、流程规范的产权流转管控体系已初步形成。

  二、评估管理精细化,公允反映资产价值。

  南京市国资委通过梳理评估管理责任,多措并举推进备案流程“责任下沉、重心前移”,逐级加强审核力度、客观公允体现资产价值。一是公开择优选聘中介机构,实施源头控制,规定市属企业资产评估项目必须在中介机构备选库中公开招标或选择3家以上机构择优选聘中介机构;实行中介机构“宽进严管”,通过执业质量综合评价停止5家中介机构在我市国资系统执业,确保评估质量。二是重大项目组织专家会审,提升审核质量,优选业内专家建立评估项目评审专家库,借助专家外脑,对近三年账面总资产超过1亿元的59项重大评估项目均组织专家会审,依据行业技术规范确保评估价值客观公允。三是强化市属集团审核责任,优化工作流程,督促市属集团作为评估管理责任主体,规范行为决策、组织财产清查、界定评估范围、加强审核把关,积极主动贴近市场发现资产价值。四是严格把关重点内容审核,提高备案效率,将程序性审核向评估质量审核延伸,重点关注土地房产、无形资产、合同权益等资产权益,股权价值评估使用两种评估方法取值验证,提升评估结论的合理性。近三年南京市国资委完成评估项目备案209项,提出各类审核修改意见4000余条,经审核增值10.4亿元。通过规范评估基准日选定、报告出具和备案材料报送时限,合理压缩备案时间至6个月内,不仅提高备案效率,更为下一步公开挂牌接受市场检验预留了充足时间。

  三、交易管理市场化,深度挖掘潜在价值。

  严格落实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32号令及相关国资管理规定,切实履行交易监管责任,用市场手段实现国有权益最大化。一是规范进场公开挂牌,监督市属企业国有产权对外转让和增资扩股一律进场公开挂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范组织产权交易并履行鉴证责任,近三年市属企业137项对外交易项目全部实现了项目进场交易和资金进场监管的两个“全覆盖”。二是阳光交易市场竞价,鼓励市属集团多渠道发布招商信息,广泛吸引意向投资方,调动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国企混改,5项挂牌增资扩股项目引进增量资金13.7亿元;46项竞价成交项目合计增值29.3亿元,其中增幅最大的股权转让项目经56轮竞价后成交、增值近6倍。三年来,竞价成交项目数年均增长30%以上,合计占成交项目总数34%,市场化大幅提升国有资产价值。三是完善风险防控措施,推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合实际案例,修订保证金设置、违约责任承担、损失偿付方式等条款,完善《交易合同范本》,固化违约责任追究路径,维护国有股东权益;制订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程,形成交易操作规范。督促市属集团重点关注国有债权回收、期间损益处置、担保责任解除等内容,完善国有资产流失责任追究制度,切实防范交易风险。

  近年来,南京市国资系统管理制度基本健全、责任线条逐步清晰的国有产权流转管控体系已初见成效,下一步将继续创新监管手段,做好国有资产有序流转和风险防控,推进市国资国企深化改革,服务国有资源有效集聚,提升国有资本运营效率,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