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启用首个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为全面落实苏州市委、市政府关于构建“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体系的工作要求,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日前,苏州工业园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正式启用运行。
该中心由园区司法局按照“一体化整合、社会化共建、亲民化服务”原则依托园区法律援助中心建立,具有“三高”特色。
一是“高标准”建设。中心位于园区社会管理服务中心一楼大厅,规划合理、功能完善,划分为窗口接待区、办公服务区、会议区、等候区四大区域,窗口接待区除开展12348法律服务热线平台业务外,开设了法律援助、法律咨询、普法教育、人民调解、特殊人群(社区矫正、帮教安置人员)服务管理、公证和司法鉴定办事指导等对外服务窗口。办公服务区则分门别类,设置法律咨询服务室、法律援助服务室、人民调解室、特殊人群管理指挥中心等功能室,供有相关需求的群众办事所用。等候区配置茶水间、洗手台等设施,便民利民。
二是“高效率”办事。中心采取“综合服务窗口受理督办、12348平台网上流转、业务负责人具体承办”的服务模式,每日均有专职律师和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在各窗口进行来访接待,并与区司法局、司法办业务人员相互对接,进行多渠道反馈受理;并依托12348法律服务热线平台,网上网下相结合,及时办理或指派督办群众求助事项。此外,中心还与信访部门建立对接机制,必要时进行跨部门协作服务,实现“一站到底”式高效。
三是“高质量”服务。为提升法律服务质量,园区司法局不断建立健全中心公共服务质量评价体系,目前已推行首问负责制、督查督办制度、统计反馈制度和群众评价制度,并结合季度检查、执法质量考评、司法行政绩效考核等工作,不定时抽查中心运行、服务情况,发现问题即行整改,努力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
(苏州市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