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启动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行动

10.12.2014  17:30

  昆山市从2014年12月1日至2015年2月10日在全市组织集中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行动,确保2015年春节前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基本办结、欠薪群体性事件得到妥善处置、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及时移交司法处理,促进工资支付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切实维护劳动者工资报酬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专项行动的重点对象是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重点行业是工程建设(含交通运输、水利建设)、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行业;重点区域是各类施工工地、工业园区以及其他用人单位集聚区等;重点企业是资产变现能力弱的租赁型企业、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近期生产经营发生困难的企业,以及今年以来曾因欠薪引发集体投诉、集体争议或群体性事件的企业等。专项行动的重点内容是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情况、遵守最低工资规定情况以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的情况;企业经营者拖欠农民工工资逃匿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等。对检查中发现的建设领域用人单位以工程款拖欠或结算纠纷为由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务派遣单位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的予以重点查处。

  专项行动的要求:一是加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各区镇及相关单位充分认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精心安排,确实组织好专项检查。二是加大部门间协调配合力度。各区镇及相关单位间加强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形成整体合力,共同做好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三是切实强化欠薪预警和应急处置。各区镇充分发挥基层平台作用,实时掌握辖区内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基本情况,及时发现和报告欠薪预警信息,及时做好防范和处置,防止问题累积和矛盾激化。四是及时处理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切实加大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受理和案件查处工作力度,严肃查处无故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及违反最低工资规定等违法行为。五是重点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积极推行建设领域劳务费单独列入账户管理的办法,进一步完善职工工资定期支付、实名制用工管理、工资支付责任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劳动考勤、部门联合行政约谈、联动处置和信用评价考核等制度。













稿件来源: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三五”期间 中央财政实施2000多个湿地保护修复项目
  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获悉:“十三五”期间,我国持续强化湿地管理顶层设计,加强湿地保护修复,新建国家湿地公园201处,安排中央财政投入98.妇女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