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好城市 法律相伴】新沂市司法局多项措施化解民间借贷纠纷

25.11.2016  20:05

当前,随着苏北借贷市场因民间借贷纠纷引发的民事诉讼逐年增加情况,尤以群体性案件居多。为充分发挥法律服务的维稳作用,新沂市司法局要求各法律服务机构在代理此类案件时,做到四个“加强”:
      一是树立大局观念,加强服务力度。各法律服务机构增强大局意识,劝导当事人克制过激行为,防止事态恶化。尽量促成双方达成和解或通过诉讼手段解决,避免群体性上访等恶性事件发生。

二是共建社会和谐,加强联动效能。代理案件过程中,增强与相关职能机构的沟通协调,发挥各职能部门的联动作用,共同促进民间借贷市场有序、规范发展。

三是提高风险意识,加强法律宣传。加强法律法规及投资风险宣传的深度和广度,从而减少非法借贷等违法行为的发生,避免不必要的矛盾纠纷。对已酿成纠纷的,引导当事人当事人在法律范畴内解决问题,维护社会和谐。

四是提升办案质量,加强日常监督。为及时掌握、正确指导,市司法局把此类案件纳入重大、敏感事件范围,要求各法律服务单位在承办此类案件时,必须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呈报市局,处置结果也应在案件代理结束后3日内书面报市局备案。截止目前,共受理各类民间借贷案件530余件,解答法律咨询2450人次,调解成功398件,发放非法融资宣传资料350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