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建设】溧阳市司法局四举措推动社区矫正中心标准化建设

04.03.2017  02:42

作为江苏省标准化社区矫正中心建设试点单位,溧阳市司法局近年来整合资源、合理布局,全力抓好社区矫正中心标准化建设工作,切实提升社区矫正质效。

一是中心建设提档升级。 新建的溧阳市社区矫正中心建成于2016年10月,中心建筑面积约1000平方米,按江苏省司法厅要求,设置了3个工作人员办公室和十个功能室,建立了相对独立的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中心。完善了监督管理程序,建成了入矫(解矫)宣告、监控指挥、警务检查、训诫、档案管理、图书阅览、视频会见、信息采集等功能室,与有关部门共同展开交付衔接、入矫宣告、审前调查(假释评价)、风险评估、奖惩决定宣告、脱漏管追查等工作。

二是配套设施一应俱全。 在中心建成后,溧阳市司法局进一步为中心配备了心理治疗仪、心理治疗沙盘、远程视频会见系统、投影仪、录音电话、录音笔、摄像机、执法记录仪、便携式打印机等设备。另外,为帮助“三无”社区服刑人员和安置帮教对象提供临时安置场所,在中心配置了食宿功能,设置厨房一间、临时宿舍两间,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高效化开展保驾护航。

三是制度化建设深入推进。 为充分发挥中心的功能作用,保障中心工作的规范化运行,溧阳市司法局在省市各级规章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我市社区矫正工作实际,精心制定了《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工作要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职责》《监控教育室职责制度》《档案室工作制度》《溧阳市社区矫正手机定位监管工作规定》《溧阳市社区服刑人员须知》等一系列工作制度,主要包括中心主要工作职能、中心工作制度、中心监督管理制度、中心教育矫治制度、中心帮困扶助制度等,有力地推动溧阳市社区矫正工作规范有序深入发展。

四是引导社会多元参与。 牵头成立常州市首家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协会,并探索成立心理矫正协会与安置帮教帮扶协会,力图充分利用人民调解员、律师、社区矫正志愿者组织网络,指导各镇(区)、村(居)、企事业单位做好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解决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为社会力量参与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提供高效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