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司法局与试点监狱签订安置帮教改革合作共建协议

26.10.2015  14:39
      为加强与试点监狱的沟通联系和工作对接,更好地推进我市安置帮教试点改革工作,10月13日、14日,苏州市司法局分别与江宁监狱、金陵监狱签订了《安置帮教工作改革试点合作共建协议》,明确双方工作职责,制定四项合作机制,全面规范和优化刑满释放人员的衔接管理工作。 一是建立定期联系制度。 监狱内设立地方安置帮教工作站,双方确定专人负责深化安置帮教工作改革试点对接,强化工作联系。 二是建立信息互通制度。 双方强化信息互通,定期交流有关苏州籍服刑人员基本信息等相关信息,做好信息核实等工作。 三是建立衔接前置制度。 苏州市司法行政系统提前介入刑释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配合监狱出监监区做好刑释人员出监评估工作,收集安置帮扶需求,强化“必接必送”对象衔接,共同破解“释放难”服刑人员刑释衔接问题。 四是建立延伸帮教制度。 苏州市司法行政系统配合监狱做好本地籍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工作,积极动员和组织本地区资源开展狱内延伸帮教、送法进监、就业推介、政策宣讲等帮教活动,互相交流帮教意见,不断改进出监回归指导和安置帮教衔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