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召开《泰州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宣贯会议

15.03.2017  00:29
 

3月9日上午,在泰兴市召开《泰州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宣贯暨全市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会上,专家详细解读了《泰州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据了解,这是泰州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制定出台的第三部法规,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明确房屋安全管理的相关责任人,同时对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未经房产行政部门认可不得从事的六种行为进行了详细规定,以及相应的处罚规定。

根据会议精神,下一步,各有关部门、单位将及时做好《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按照各自任务表对尚未完成治理的危险房屋逐一确定解危措施和完成时限,确保10月前全面完成危房治理工作;加大管理力度,定期对单位自管房和本行内人员密集场所的房屋开展安全检查,逐步建立本行业房屋安全管理档案,加强对房屋装修行为的监督检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