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宿迁市医疗救助资金支出9814万元

29.01.2015  14:07

   中国江苏网1月29日讯 (记者 张立婷 通讯员 邱权)医疗救助解决的是困难群众“看得起病、住得起院”的问题,记者昨日从相关部门获悉,根据权威统计,去年1-12月,我市共有270769人纳入医疗救助,其中患大病121779人。累计救助254435人次,其中直接救助43828人次、资助参保参合210607人次;救助资金累计支出9814万元,其中直接救助支出7986万元、资助参保参合支出1828万元。

  2014年,我市按照医疗救助资金增长机制要求及时调整救助比例,对符合医疗救助政策规定的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对象个人自付费用,按照不低于65%的比例、年封顶线不低于3.5万元标准给予救助,其中宿城区、宿豫区、沭阳县对农村五保对象实行100%全额救助。

  据了解,我市自2008年6月4日开始实施社会医疗救助以来,经过几年的实践和政策的完善,医疗救助的范围不断扩大,救助额度也在不断提高,为一大批困难群众送去了“福音”。除了低保特困户,目前我市社会医疗救助的范围越来越广。

  根据我市现行的社会医疗救助政策,凡具有本市户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均可获得医疗救助: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镇三无人员、孤弃儿童;在乡重点优抚对象(不含1-6级残疾军人);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的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市、县(区)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符合救助条件的参核退役人员;临时生活救助对象中的大重病患者。

编辑: 莫小羽、王瑶